“五個100”扶持
政策摘要 | 政策名稱 | 出台及有效日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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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個100”扶持 | 《中山市引進海外高層次創新創業人才暫行辦法》 | 自2015年8月4日實施 |
- 具體說明:
- 獲支持引進的創業人才,自收到書面告知之日起,可享受“五個100”支持政策:
- 固定資產投資補貼。自企業創辦之日起2年內,根據固定資產投資規模按3%的比例給予一次性補貼,補貼總金額最高100萬元,所需資金由市財政全額負擔。
- 貸款貼息支持。自企業創辦之日起2年內,對企業所獲金融機構貸款給予年息3%的貸款貼息補助,貼息期不超過2年,貼息總金額最高100萬元,所需資金由市財政全額負擔。
- 科研經費資助。鼓勵海外人才自主組建創新科研團隊,獲省批准引進的,在省給予專項工作經費的基礎上,按不低於二分之一的比例提供配套資金;獲市批准引進的,給予100萬—1000萬元資助。
- 創業場所支持。自企業創辦之日起3年內,所在鎮區負責免費提供不少於100平方米的工作場所或給予相應的租金補貼。
- 居住環境保障。自企業創辦之日起3年內,所在鎮區負責免費為每間企業提供不少於100平方米的人才公寓或給予相應的租金補貼。
- 《中山市引進海外高層次創新創業人才暫行辦法》,自2015年8月4日實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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