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才租房和生活補貼

< 返回

政策摘要 政策名稱 出台及有效日期
人才租房和生活補貼 《珠海市企業新引進中高級專業技術人才、高技能人才、青年人才住房(租房和生活)補貼實施辦法》 自2019年6月14日開始實施,有效期5年

 

  • 具體說明:
    • 擁有學士以上學位及符合條件的港澳臺青年人才,在珠海市工作並繳納社會保險或工資薪金個人所得稅,即可申請住房補貼。有效期五年。
    • 正高級和副高級職稱專業技術人才分別給予每人35萬元和25萬元住房補貼,按40%、30%、30%的比例分3年發放。
    • 中級職稱專業技術人才、全日制碩士研究生、高級技師每人發放3.8萬元租房和生活補貼。
    • 全日制本科、技師每人發放2.6萬元租房和生活補貼。補貼分兩年兩次等額發放。
  • 申報條件:
    • 擁有學士以上學位及符合條件的港澳臺青年人才,在珠海市工作並繳納社會保險或工資薪金個人所得稅,即可申請住房補貼。有效期五年。
  • 《珠海市企業新引進中高級專業技術人才、高技能人才、青年人才住房(租房和生活)補貼實施辦法》,自2019年6月14日開始實施,有效期5年。
  • 政策出處:點擊進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