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業緊缺適用高層次人才第七層次認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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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摘要 政策名稱 出台及有效日期
企業緊缺適用高層次人才第七層次認定 《關於做好進一步集聚創新創業人才的若干意見部分待遇發放工作實施細則》 從2017年3月28日起開始實施

 

  • 具體說明:
    • 參照企業人才評定的第七層次人才待遇標準,每月800元,分三年按年逐月發放,合共28800元。
  • 申報條件:
    • 在政策實施後,對企業(經依法登記註冊的法人、機構及其他相關市場主體,不含機關、事業單位)培養和引進並經市人社局核定認可的副高級專業技術人員;
    • 在政策實施後,對企業(經依法登記註冊的法人、機構及其他相關市場主體,不含機關、事業單位)培養和引進並經教育部認可學歷的全日制碩士研究生。
  • 《關於做好進一步集聚創新創業人才的若干意見部分待遇發放工作實施細則》,從2017年3月28日起開始實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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