創新及科技基金-企業支援計劃
政策全稱 | 負責部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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創新及科技基金-企業支援計劃 | 創新及科技局 |
- 具體說明:
- 獲批資助項目的最高資助額為1000萬港元,有關款額會以等額出資方式批出。
- 項目一般應為期不超過兩年。
- 獲款公司將會擁有項目產生的所有知識產權。
- 本計劃不設有關收回政府資助的規定。
- 經商品化的研發成果的利益分配安排並非強制性。
- 獲批為期12個月或以上的項目可申請研究員計劃或博士專才庫的財政資助,以聘用額外人手。
- 獲款公司亦可申請投資研發現金回贈計劃,就其項目開支享有最多40%的現金回贈。
- 申報條件:
- 根據《公司條例》在香港成立;
- 根據《商業登記條例》在香港登記;
- 並非政府資助機構*;
- 並非政府資助機構*的附屬公司。
- 政策出處:創新及科技局 點擊進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