創新及科技基金-創新及科技支援計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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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全稱 負責部門
創新及科技基金-創新及科技支援計劃 創新及科技局

 

  • 具體說明:
    • 就平臺項目而言,申請機構應獲最少一間私營公司提供項目總成本最少10%的業界贊助,以示市場對項目有相當興趣。
    • 按一般規定,所承諾的業界贊助的最少50%須在項目開始前投入,而 餘下的贊助則須在項目期一半前繳付。我們歡迎有關公司在項目開始 前便投入 50%以上的業界贊助。
    • 至於其他來源的財務贊助,我們會考慮在付款時間方面提供更大彈性,但所有贊助須於項目期一半前繳清。
    • 「創新及科技基金」的撥款一般每年發放一次,視乎項目進度是否滿 意和能否取得預定階段成果,以及業界贊助和其他來源的財務贊助有否如期繳付。
  • 申報條件:
    • 創新及科技支援計劃主要資助兩類項目:
      • 平臺項目:以產業為本,並具商品化潛力的應用研發項目。
      • 種子項目:具探索性和前瞻性的項目。
  • 政策出處:創新及科技局   點擊進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