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珠購車牌的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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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摘要 政策名稱 出台及有效日期
在珠購車牌的政策 《珠海市關於便利外地戶籍人員在珠購車上牌實施意見》 自印發之日起實施,有效期2年

 

  • 具體說明:
    • 逐步放開以下幾類外地戶籍人員在珠海購車的上牌限制:
      • 公職類單位外地戶籍工作人員:對我市公務員、教師、醫生、專業技術人員等公職類事業單位工作人員,憑工作證明(錄用通知書、工作證等)可在珠海辦理購車上牌。
      • 港澳同胞:港澳同胞憑《港澳居民居住證》可在珠海辦理購車上牌;未申領居住證的,持《港澳居民身份證》、《港澳居民往來內地通行證》及臨時居住證明辦理。
      • 我市急需人才:對符合《關於實施“珠海英才計畫”加快聚集新時代創新創業人才的若干措施(試行)》(珠字〔2018〕6號)的各類人才,憑有關部門核發的《珠海人才引進核准證明》可在珠海辦理購車上牌;未申領《珠海人才引進核准證明》的,憑《流動人口居住登記回執》以及相關經辦機構出具的《珠海市人才購房證明》可在珠海辦理購車上牌。
  • 《珠海市關於便利外地戶籍人員在珠購車上牌實施意見》,自印發之日起實施,有效期2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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