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進新設立外商投資企業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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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摘要 政策名稱 出台及有效日期
引進新設立外商投資企業支持 《廣州市天河區產業發展專項資金支持高端服務業發展實施辦法》 自2017年7月1日起施行,有效期至2020年12月31日

 

  • 具體說明:
    • 支持重點企業。對上年度區經濟社會發展貢獻全區排名前10位的企業,分別給予100萬元支持;排名第11至20位的企業,分別給予75萬元支持;排名第21至30位的企業,分別給予50萬元支持;排名第31至40位的企業,分別給予37.5萬元支持;排名第41至50位的企業,分別給予25萬元支持;排名第51至60位的企業,分別給予12.5萬元支持。其中房地產企業數量不超過本款支持企業總數的10%。
    • 支持四大重點產業企業。對未能獲得支持,且對區經濟社會發展貢獻全區排名行業前5位的金融服務業、新一代信息技術、現代商貿業、商務服務業等四大重點產業企業,分別給予10萬元支持。本實施辦法所稱金融服務業,主要包括銀行、保險、證券及其他金融機構等。本實施辦法所稱新一代信息技術,主要包括移動互聯網、雲計算和大數據、網游動漫、物聯網、地理信息等。本實施辦法所稱現代商貿業,主要包括大型商貿服務連鎖經營、大型商業零售、時尚購物、電子商務等。本實施辦法所稱商務服務業,主要包括會計、律師、審計、管理營銷、諮詢策劃、廣告服務、人力資源服務、文化創意等。
    • 單個企業引進支持:按單個企業實際外資數值計發最高不超過50萬元人民幣支持金額。
    • 累計企業引進支持:按多個企業累計實際外資數值計發最高不超過30萬元人民幣支持金額。
  • 申報條件:
    • 本實施辦法適用對象為在天河區依法登記註冊、依法納稅、依法統計的企業、商會(協會、其他社會組織)。樓宇經濟項目的適用對象為在天河區轄內的商務樓宇業主(或合法代理方)。
  • 《廣州市天河區產業發展專項資金支持高端服務業發展實施辦法》,自2017年7月1日起施行,有效期至2020年12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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