支持建設創業孵化載體
政策摘要 | 政策名稱 | 出台及有效日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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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持建設創業孵化載體 | 《關於進一步支持澳門青年在橫琴創新創業的暫行辦法》 | 自2019年10月11日起實施,有效期至2022年12月31日 |
- 具體說明:
- 租金補貼;對橫琴澳門青年創業谷、橫琴國際科技創新中心等有政府主辦的創新創業載體實施指導定價,其辦公室場地租金和物業管理費標準須經區管委會批准。對入駐上述載體的澳門青年創業企業,按照“先交後補”的方式提供辦公室場地租金和物業管理費補貼,以第一年80%、第二年60%、第三年40%的比例對辦公室場地租金和物業管理費總額予以補貼。
- 降低融資成本。澳門青年創業企業在珠港澳金融機構獲得創業貸款的,可獲得貸款貼息和擔保費補貼,貼息的貸款額度最高可達300萬元,一次性擔保費補貼每筆最高可達5萬元。
- 扶持優秀項目;獲得澳門科技發展基金“企業創新研發資助計劃”、澳門經濟局“澳門青年創業援助計劃”等澳門特區政府資助的澳門青年創業企業,可按特區政府資助額度給予100%的項目配套扶持,最高可達200萬元。獲得國家、省、市級別創新創業大賽的澳門青年創業項目落戶橫琴的,可按一定比例給予獎金配套,最高可達100萬元。
- 培育科技型企業;通過國家高新技術企業認定的澳門青年創業企業,可獲得最高100萬元的一次性補助;納入珠海市高新技術企業100強的澳門青年創業企業,可再獲得20萬元補助。獲批國家、省、市級無償資助類科技計劃項目的澳門青年創業企業可獲得橫琴新區科技計劃項目配套扶持,年度配套最高可達500萬元。
- 鼓勵企業上市;澳門青年創業企業在境內外證劵交易所成功上市的,可獲得企業上市掛牌獎勵,最高可達330萬元。
- 提供創投支持;符合相關條件的澳門青年創業企業,可獲得橫琴天使投資基金扶持,單次扶持金額最高可達500萬元,可獲得橫琴天使投資基金扶持,單次扶持金額最高可達500萬元,每家企業獲得累計扶持金額最高可達2000萬元。
- 提供社保補貼;澳門青年創業企業(勞務派遣單位除外,下同)招用澳門高校應屆畢業生,簽訂1年以上期限勞動合同並按規定繳納社會保險費的,可享受社會保險補貼。補貼標準按企業每月為招用澳門高校畢業生實際繳納的城鎮職工基本養老、醫療、失業、工商和生育保險費之和計算(個人繳費部分仍由個人承擔)。
- 提供創業獎勵;澳門青年創業企業(不含勞務派遣機構)開辦一年內吸納3名以上人員就業的,最高可享受1萬元獎勵。
- 申報條件:
- 澳門青年是指年齡在18-45周歲(含本數)之間擁有澳門居民身份的個人。
- “澳門青年創業企業”是指在橫琴新區完成工商、稅務登記,首次註冊登記中25%以上股份由澳門青年持有,或獲得最新一輪融資後澳門青年合計持有的股份不低於10%,並在橫琴新區、保稅區、洪灣片區一體化改革發展區域(以下簡稱“橫琴及一體化區域”)內實際經營的企業。
- 本辦法所支持的產業領域包括:科技創新、特色金融、醫療健康、文旅會展、跨境商貿、專業服務。
- 《關於進一步支持澳門青年在橫琴創新創業的暫行辦法》,自2019年10月11日起實施,有效期至2022年12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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