支持港澳青年創新創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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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摘要 政策名稱 出台及有效日期
支持港澳青年創新創業 《廣州市黃埔區、廣州開發區支持港澳青年創新創業實施辦法》 自2019年7月1日開始實施,至2022年06月30日止

 

  • 具體說明:
    • 創業啟動:對參與符合條件的創新創業大賽獲獎並落戶本區的港澳青年初創專案,給予最高20萬元創業啟動資助。對獲得香港青年發展基金、香港創新及科技基金企業支援計畫、澳門青年創業援助計畫資助並落戶本區的創業項目,採用後補助的方式,按照香港、澳門特區政府資助標準給予100%配套資助,單個專案最高資助100萬元。
    • 創新激勵:對向港澳青年或以港澳青年為核心的創新團隊購買技術成果的本區企業,在技術交易中涉及專利轉讓且包含核心技術發明專利並在本區實現轉化的,按經主管部門登記的技術交易合同中實際發生的技術交易額的20%給予補貼,單個合同最高補貼200萬元,每家企業每年最高補貼1000萬元。
    • 平臺建設:對被評選為國家、省、市級港澳青年創新創業孵化載體的,分別給予100萬元、50萬元、25萬元一次性獎勵。每年擇優支援不超過3個港澳青年創新創業孵化載體項目,按不超過項目建設經費50%的標準,給予最高500萬元一次性資助。
    • 金融支持:設立10億元規模的粵港澳大灣區青年創新創業基金,重點投資各類優質港澳青年創新創業項目,提供天使投資、股權投資、投後增值等覆蓋各階段的多層次服務。對取得商業銀行機構貸款的港澳青年創辦企業或機構,按照實際貸款發生額的1.5%(年利率)給予補貼,補貼期限3年,每家企業每年最高補貼100萬元。
    • 辦公補貼:對入駐符合條件的港澳青年創新創業孵化載體的港澳青年創辦企業或機構,按照前兩年100%、第三年50%的標準給予辦公場地租金補貼,單個企業或機構最高補貼50萬元。
  • 申報條件:
    • 所稱港澳青年,是指年齡範圍18-45周歲的香港、澳門籍居民或在港澳高校畢業並獲得高等教育學位的內地居民,遵紀守法,擁護一國兩制,無違法違規等不良行為記錄。
    • 所稱港澳青年創辦企業或機構,是指以港澳青年為主要創辦人的企業或機構,同時滿足以下條件:港澳青年實際權益持股比例25%以上,工商註冊地、稅務征管關係、統計關係在黃埔區、廣州開發區及其受託管理和下轄園區(以下簡稱本區)範圍內,有健全的財務制度、具有獨立法人資格,簽訂相關承諾書。
  • 《廣州市黃埔區、廣州開發區支持港澳青年創新創業實施辦法》,自2019年7月1日開始實施,至2022年06月30日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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