港澳台創新創業孵化平台建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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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摘要 政策名稱 出台及有效日期
港澳台創新創業孵化平台建構 《東莞市莞港澳臺科技創新創業聯合培優行動計畫》 自2016年8月31日起實施,有效期至2020年

 

  • 具體說明:
    • 組建統一線上資訊發佈平臺。鼓勵搭建統一的線上資訊發佈平臺和專案路演平臺,共用包括政策動向、孵化器動態、行業風向、創業指導、活動舉辦等方面的最新資訊,網頁直播項目路演實況,跨地域實現創客團隊項目與創新創業資源的對接。
    • 認定一批港澳臺科技創新創業聯合培優示範基地。對符合以下條件的單位,可認定為港澳臺科技創新創業聯合培優示範基地:(1)經認定的科技企業孵化器或眾創空間;(2)已申請專利等自主智慧財產權的在孵港澳臺科技企業或團隊數不少於10個,且形成一定的區域集聚;(3)制定針對港澳臺科技創新創業人才的特殊孵化政策。
    • 扶持一批港澳臺科技創新創業聯合培優示範基地。聯合培優示範基地的單位元元元每接納一名港澳臺科技創新創業人才入駐並創立科技企業的,可給予示範基地最高3萬元的資金獎勵;同一名創業人才先後入駐多家示範基地或先後創立多家科技企業的,只對第一家申請的進行獎勵。每個聯合培優示範基地每年獎勵總額不超過150萬元。
  • 《東莞市莞港澳臺科技創新創業聯合培優行動計畫》,自2016年8月31日起實施,有效期至2020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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