港澳台創新創業的政策扶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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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摘要 政策名稱 出台及有效日期
港澳台創新創業的政策扶持 《東莞市莞港澳台科技創新創業聯合培優行動計劃》 自2016年8月31日起實施,有效期至2020年

 

  • 具體說明:
    • 提供創業啟動資金支援。港澳台科技創新創業人才入駐聯合培優示範基地的,可推薦申報廣東省“珠江人才計劃”、東莞市引進創新科研團隊、引進創新創業領軍人才等,並以同等條件享受我市及園區的各類科技、產業、金融、人才等政策。港澳臺科技創新創業人才參加市級或以上科技部門主辦的創新創業大賽並獲獎的,可給予最高不超過30萬元的創業啟動經費,具體以每年的創新創業大賽實施方案為准。
    • 提供創業辦公場地支援。港澳台科技創新創業人才入駐聯合培優示範基地創辦企業的,按照實際租用面積給予最長兩年的場租補貼,最大補貼面積200平方米。
    • 提供工商註冊登記支援。港澳台科技創新創業人才來莞創業成立公司的,可簡化外商投資審批程式,按商改政策辦理登記註冊手續,並提供綠色通道服務。
    • 提供企業培訓參展扶持。組織專業培訓機構免費為港澳台科技創新創業人才的創業企業和專案提供員工技能、企業管理等方面培訓。對於參加市級及以上部門主辦的培訓的,經認定可給予培訓經費20%,每年不超過5萬元的補貼。組織港澳台科技創新創業人才所創辦企業參加由市級及以上部門主辦的國內外知名展會,提供參展經費20%,每年不超過5萬元的補貼。
  • 《東莞市莞港澳台科技創新創業聯合培優行動計畫》,自2016年8月31日起實施,有效期至2020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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