港澳青年辦公生活補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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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摘要 政策名稱 出台及有效日期
港澳青年辦公生活補貼 《廣州市黃埔區、廣州開發區支持港澳青年創新創業實施辦法》 自2019年7月1日開始實施,至2022年06月30日止

 

  • 具體說明:
    • 實習就業:每年遴選不少於300個政府機關或企事業單位實習崗位,向港澳高校學生提供不超過6個月的實習機會,給予每人每月3000元實習補貼,並安排免費住宿。
    • 實習就業:每年遴選不少於300個政府機關或企事業單位實習崗位,向港澳高校學生提供不超過6個月的實習機會,給予每人每月3000元實習補貼,並安排免費住宿。
    • 對本區企業或機構每招用一名符合前款條件的港澳青年畢業生的,給予用人單位5000元補貼,每家用人單位補貼總額不超過5萬元。對在本區工作的港澳高端人才和緊缺人才,按其在本區繳納的個人所得稅已繳稅額超過其按應納稅所得額15%計算的稅額部分,給予財政補貼,該補貼免征個人所得稅。
    • 生活保障:對在本區創新創業及就業的港澳青年,每月給予1000元交通往返資助,補貼期限3年。建設港澳青年創意生活社區,為符合條件的港澳青年提供人才住房,並給予不低於市場租賃價格50%的租金補貼。
    • 合作交流:對主辦全國、粵港澳大灣區青年創新創業論壇、專業研討會、技術成果交易會、文化交流、大型項目路演等各類港澳青年活動的,經認定,按實際舉辦費用的30%給予補助,每個活動最高補助100萬元。對在本區牽頭成立的港澳青年協會,經認定每年給予最高50萬元活動經費補貼。
  • 申報條件:
    • 所稱港澳青年,是指年齡範圍18-45周歲的香港、澳門籍居民或在港澳高校畢業並獲得高等教育學位的內地居民,遵紀守法,擁護一國兩制,無違法違規等不良行為記錄。
    • 所稱港澳青年創辦企業或機構,是指以港澳青年為主要創辦人的企業或機構,同時滿足以下條件:港澳青年實際權益持股比例25%以上,工商註冊地、稅務征管關係、統計關係在黃埔區、廣州開發區及其受託管理和下轄園區(以下簡稱本區)範圍內,有健全的財務制度、具有獨立法人資格,簽訂相關承諾書。
  • 《廣州市黃埔區、廣州開發區支持港澳青年創新創業實施辦法》,自2019年7月1日開始實施,至2022年06月30日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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