獎勵創新創業

< 返回

政策摘要 政策名稱 出台及有效日期
獎勵創新創業 《廣東省省級創業帶動就業專項資金管理辦法》 自2015年7月2日印發並實施

 

  • 具體說明:
    • 創業學院獎補。對在創新技術、創新項目、創新團隊、創新人才培養等方面取得成效的,省對每個院(校)給予不超過500萬元的獎補。
    • 優秀創業專案資助。省從各地推薦的優秀專案中評選一批省級優秀專案,每個專案給予5萬元至20萬元資助。
    • 初創企業經營者能力提升補貼。省按每人1萬元標準,每年資助不超過500名有發展潛力和帶頭示範作用突出的初創企業經營者,參加高層次進修學習或交流考察。
    • 示範性創業孵化基地獎補。對達到省級、國家級示範性創業孵化基地評選標準的,省分別按每個50萬元的標準給予一次性獎補。對達到市級示範性基地建設標準的由所在市按每個30萬元的標準給予一次性獎補。
  • 申報條件:
    • 普通高等學校、職業學校、技工院校、創業孵化基地依託現有資源建設創業學院,圍繞新興產業以及高新技術領域開展創新創業專案研究開發及指導服務等。
    • 省對獲得省級創業大賽(包括廣東省和其他省、自治區、直轄市政府、國家有關部門和廣東省政府組成部門、直屬機構主辦的創業大賽)前三名(或相當獎級),並於獲獎之日起兩年內在廣東省行政區域內登記註冊的創業專案給予資助。
  • 《廣東省省級創業帶動就業專項資金管理辦法》,自2015年7月2日印發並實施。
  • 政策出處:點擊進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