產業支撐人才鼓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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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摘要 政策名稱 出台及有效日期
產業支撐人才鼓勵 《關於進一步集聚新時代人才建設人才強市的意見》 自2019年2月18日施行,有效期為5年

 

  • 具體說明:
    • 鼓勵引進各類產業人才。畢業 2 年內的全日制碩士和本科(含國、境外)畢業生,初次在我市機關事業單位、國有企業以外實現就業或自主創業(作為持證人領取營業執照並按規定納稅),並按規定入戶和繳納社會保險,按其最高全日制學歷每月發放住房和生活補貼,其中碩士住房和生活補貼各 1000元/月,本科住房和生活補貼各 500元/月,最長期限 2年;對承諾在我市工作 3 年以上的碩士和本科畢業生,抽籤購置我市人才安居房,分別享受8.5折和 9折購房價格優惠。申請人需在我市就業滿 3個月後或連續經營 6 個月後提出申請;本地戶籍申請人畢業後累計待業時間(以社會保險繳費記錄為准)不超過12個月。人才安居房由各市(區)統籌規劃建設和分配使用。
    • 鼓勵柔性引才。對企事業單位柔性引進的高層次人才和引智項目,符合條件的按薪酬或服務費總額 20%的標準,給予每人每年最高 10萬元專案資助經費,最長期限 3年。
    • 鼓勵引進特殊人才。在專業性較強的政府機構設置高端特聘職位,實施聘期管理和協議工資,鼓勵引進特殊人才。
    • 鼓勵國內高等院校在我市建立實習基地。鼓勵與我市簽訂人才培養戰略合作協定的高等院校,組織學生來江門實習,給予實習學生交通生活補貼。鼓勵企業在高等院校設立獎學金,開展“訂單式”培養合作,重點培育我市新興產業緊缺專業人才,給予企業適當補貼。
  • 《關於進一步集聚新時代人才建設人才強市的意見》,自2019年2月18日施行,有效期為5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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