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展品牌、升級轉型及拓展內銷市場的專項基金——優化版內地計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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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全稱 負責部門
發展品牌、升級轉型及拓展內銷市場的專項基金——優化版內地計劃 香港生產力促進局

 

  • 具體說明:
    • 每個項目最高資助金額為港幣一百萬元正。每間企業可獲資助的項目上限最多10個項目,最高累積資助金額為港幣一百萬元正。
    • 撥款方式:
      • 設首期撥款:企業需要開設獨立項目帳戶以處理項目的收入及開支。項目必需於獲批及簽訂資助協議後才可開始。
      • 不設首期撥款:企業無需開設項目專用的銀行帳戶。項目可於提交申請表格送達秘書處後翌日開始(但申請必需獲批才取得資助)。
  • 申報條件:
    • 所有按照《商業登記條例》(第310 章)在香港登記,並在香港有實質業務運作的非上市企業。
  • 政策出處:香港生產力促進局   點擊進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