珠三角港資企業升級轉型輔導計劃
政策全稱 | 負責部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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珠三角港資企業升級轉型輔導計劃 | 香港生產力促進局 |
- 具體說明:
- 升級轉型輔導計劃主要包括評估服務及專項輔導兩大範疇。
- 評估服務:評估服務主要針對企業面對之經營問題(如成本高、交貨慢、人手缺等),透過顧問專家小組的實地觀察、與部門面談及資料分析,以專業角度為企業客觀剖析問題根因及提供具體可行的轉型升級戰略及改善方案。企業可選擇主題式或非主題式的評估,以提升服務的聚焦性。因應企業的不同需要,評估服務分為:「基本評估」:制定轉型升級戰略及即時改善方案
- 「深入評估」:制定轉型升級戰略、即時及中長期改善方案
- 專項輔導:專項輔導主要因應已制定的轉型升級戰略及改善方案,由顧問專家小組緊密促導及協調,協助企業實施改善方案。過程中顧問專家小組會釐訂清晰的目標、路線圖、工作方案及可量化指標及落實改善方案。若企業已制定清晰的改善方案,亦可以直接申請專項輔導,更直接地實現轉型升級。
- 資助金額:
- 東莞市、及珠海市及中山市的「港資企業升級轉型輔導計劃」的資助金額及詳情如下:
- 東莞市最高資助額:人民幣 340,000;
- 珠海市最高資助額:人民幣 430,000;
- 中山市最高資助額:人民幣 300,000;
- 東莞市、及珠海市及中山市的「港資企業升級轉型輔導計劃」的資助金額及詳情如下:
- 升級轉型輔導計劃主要包括評估服務及專項輔導兩大範疇。
- 申報條件:
- 東莞:
- 符合東莞市產業發展導向的加工貿易型企業。
- 海關類別管理為B類或以上
- 香港四大商會、東莞市外商投資企業協會、鎮(街)商務局或生產力(東莞)諮詢有限公司同意推薦,東莞市商務局與香港生產力促進局共同覆核認可
- 2014年07月30日起,參與深入評估和專項輔導第二次輔導的企業(歷年累計最多為兩次),第二次輔導需滿足如下條件:
- 具有較大地方貢獻,且滿足以下條件之一:上年度納稅總額300萬元或以上;上年度納稅總額200萬元或以上,且增長率15%或以上。
- 具有高成長性,且滿足以下條件之一:增值稅增長率達10%以上;研發投入占主營業務收入比率達2.4%或以上;主營業務同比增長20%或以上。
- 市培育發展名牌企業、市上市(後備)企業,國家或省著名商標、名牌產品企業、自主國際知名品牌企業,市‘倍增計畫’試點企業、加工貿易轉型升級示範企業、具有國家認定的科研機構,優先納入第二次培育範圍。
- 珠海:
- 在珠海市工商部門登記註冊,具有法人資格,並且在申請日前2年內有從事加工貿易業務的企業。
- 海關加工貿易管理類別為一般信用以上企業。
- 上年度海關統計出口額達100萬美元以上的加工貿易企業,或上年度稅務部門統計內銷額達100萬元人民幣以上的加工貿易企業。
- 中山:
- 在中山市行政轄區內註冊登記,具有獨立法人資格。
- 符合國家、省、市產業發展方向,有較強科技創新能力。
- 服務旨針對企業(在中山註冊)在研發管理、生產流程再造、清潔生產、節能減排、提升內部管理等方面存在的問題予以診斷及輔導。
- 東莞:
- 政策出處:香港生產力促進局 點擊進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