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業研究開發財政補助
政策摘要 | 政策名稱 | 出台及有效日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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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業研究開發財政補助 | 《江門市激勵企業研究開發財政補助細則(試行)》 | 有效期至2021年12月31日止 |
- 具體說明:
- 市科技局根據市稅務局提供的企業評價入庫當年度研發費用加計扣除額計算的減免部分按一定比例給予獎補,計算公式如下:
- 補助資金=企業評價入庫當年度研發費用加計扣除額計算的減免部分/3。
- 每個企業獲得的補助資金不超過其評價入庫當年度地方財政貢獻額度,且不超過10萬元。
- 申報條件:
- 申報對象須同時滿足以下條件:
- 在江門市註冊,已完成研發費用稅前加計扣除,且按照《科技型中小企業評價辦法》(國科發政﹝2017﹞115號)成功評價入庫(以下簡稱評價入庫),企業工商登記日期至評價入庫日期不超過5年的科技型中小企業。
- 企業進行稅前加計扣除的研發費用發生時間和評價入庫日期應為2019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
- 企業已建立研究開發準備金制度,根據研究開發計畫及資金需求,提前安排研究開發資金,並已先行投入自籌資金開展研究開發活動。
- 企業開展的研究開發活動應符合國家、省、市產業發展方向,並以《國家重點支持的高新技術領域》和國家發展改革委員會等部門公佈的《當前優先發展的高技術產業化重點領域指南》的規定和各級科技主管部門發佈的年度科技計畫申報指南為指引,實施地在江門市內。
- 申報對象須同時滿足以下條件:
- 《江門市激勵企業研究開發財政補助細則(試行)》,本細則自發布之日起施行,有效期至2021年12月31日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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