港澳人才宜居宜業計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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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摘要 政策名稱 出台及有效日期
港澳人才宜居宜業計劃 《東莞松山湖推動港澳人才創新創業實施辦法》 自2019年7月11日起實施,有效期至2020年12月31日

 

  • 具體說明:
    • 租住補貼:港澳人才創新創業企業港澳籍副總及以上的高級管理人員和研發團隊核心成員,在東莞租賃住房的,每人可享受2年內月租金總額不超過1800元的房租補貼。
    • 跨境交通補貼:在基地工作的港澳籍人才按實際工作時間,給予每人每月1000元的跨境交通補貼。
    • 子女教育:在基地穩定就業一年以上,符合條件的港澳人才子女,享受園區戶籍人口子女同等入學待遇。
  • 申報條件:
    • 港澳人才創新創業項目(企業),是指企業創始人為香港籍或澳門籍、港澳高校在籍就讀或畢業的內地學士(本科生和研究生),且所註冊企業鼓動中香港籍或澳門籍人員及港澳高校在籍就讀或畢業的內地學士(本科生和研究生)累計持股30%以上,辦公地點為松山湖港澳青年創新創業基地,屬於園區重點扶持產業領域,工商、稅務、統計關係均在園區內的獨立法人企業。
  • 《東莞松山湖推動港澳人才創新創業實施辦法》,自2019年7月11日起實施,有效期至2020年12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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