港澳青年租房和交通資助
政策摘要 | 政策名稱 | 出台及有效日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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港澳青年租房和交通資助 | 《關於支持港澳青年在前海發展的若干措施》 | 自2019年7月1日起施行,有效期3年 |
- 具體說明:
- 租房資助:港澳青年在前海發展且符合下列條件的,分別一次性給予大專(含副學士)1萬元、本科生1.5萬元、碩士2.5萬元、博士3萬元租房資助。
- 交通資助:港澳青年在前海註冊並實際運營的各類單位就業或在前海依法註冊創辦機構並實際運營,按每月300元標準一次性給予港澳青年每年3600元交通資助,對同一個體資助不超過2年。
- 申報條件:
- 具備大專(含副學士)或以上學歷,學歷以申請資助時提交的憑證為准;
- 在前海註冊並實際運營的各類單位就業,或在前海依法註冊創辦企業或機構並實際運營的;
- 本人及其配偶、未成年子女或者其他共同申請人在深圳市未擁有任何形式自有住房;
- 本人及其配偶、未成年子女或者其他共同申請人均未在本市租住任何形式的保障性住房或者政策優惠性質的住房(含軍隊用房)。
- 《關於支持港澳青年在前海發展的若干措施》,自2019年7月1日起施行,有效期3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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