支持港澳青年實習和就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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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摘要 政策名稱 出台及有效日期
支持港澳青年實習和就業 《關於支持港澳青年在前海發展的若干措施》 自2019年7月1日起施行,有效期3年

 

  • 具體說明:
    • 設獎學金:在港澳高校設立獎助學金同時符合下列條件,按其當年用於高校獎助學金實際支出的50%一次性給予每年最高25萬元配套資助。獲得獎助學金的港澳青年提供實習或就業機會。 該項資助每年總額不超過200萬元,對同一企事業單位的資助不超過3年。
    • 實習資助:為參與“粵港澳大灣區香港青年實習計畫”或“粵港澳大灣區澳門青年實習計畫”的港澳青年提供實習崗位,每接收1名在校港澳青年大學生,實習單位可以按每人每月1000元標準獲得資助。港澳青年大學生實習期至少1個月以上,但最長不超過6個月。
    • 就業資助:港澳青年畢業生符合下列條件,分別給予大專(含副學士)1萬元、本科生2萬元、碩士3萬元、博士5萬元的一次性資助。前海企事業單位每招用1名符合上述條件的港澳青年畢業生,給予用人單位2000元資助。
    • 專業人士:取得香港或澳門執業資格證書的港澳青年,與前海企事業單位簽訂2年期限以上勞動合同且在該單位實際工作滿1年的,可以獲得一次性5萬元資助。
    • 人才獎勵:港澳青年在前海創業就業期間,被認定為深圳市高層次專業人才或海外高層次人才“孔雀計畫”人選,按市資助金額給予1:1配套資助,資助分5年平均發放。
  • 申報條件:
    • 針對年齡介於18-45周歲之間的香港、澳門居民及在港澳高校畢業的內地居民(在前海發展的臺灣籍及海外青年參照執行)。
      • 具備全日制大專(含副學士)或以上學歷,學歷以申請資助時提交的憑證為准;
      • 畢業證(學位證)發放之日起,5年內與前海企事業單位簽訂2年期限以上的勞動合同且在該單位實際工作滿1年。
  • 《關於支持港澳青年在前海發展的若干措施》,自2019年7月1日起施行,有效期3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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