港澳青年創業成本資助
政策摘要 | 政策名稱 | 出台及有效日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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港澳青年創業成本資助 | 《關於支持港澳青年在前海發展的若干措施》 | 自2019年7月1日起施行,有效期3年 |
- 具體說明:
- 入駐前海管理局主辦的創業園區,按第一年80%、第二年50%、第三年20%的比例資助企業租金和物管費用總額(園區官方發佈租金和物管費用指導價)。對同一企業資助不超過3年。
- 獲得深圳市科技創新券,按科技創新券的實際使用額度給予1:1配套資助。
- 獲得香港科技券計畫資助,按科技券的實際使用額度給予1:1配套資助。
- 同時符合上述1、3條件的企業,可享受疊加資助,兩項總額資助最高不超過10萬元。
- 《關於支持港澳青年在前海發展的若干措施》,自2019年7月1日起施行,有效期3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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