港澳青年就業實習補貼
政策摘要 | 政策名稱 | 出台及有效日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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港澳青年就業實習補貼 | 《珠海市支持港澳青年來珠就業(創業)和技能培訓(訓練)若干政策措施》 | 自2019年8月1日起實施,至2022年7月31日止 |
- 具體說明:
- 見習補貼由見習單位和政府共同承擔,其中政府按珠海市最低工資標準的80%給予補貼(由見習單位先行墊付),補貼期限最長不超過12個月。
- 申報條件:
- 16—24歲未就業港澳青年和離校2年內未就業港澳高校畢業生到本市企業參加見習的,與企業簽訂見習協定,且企業為見習人員購買人身意外商業保險,按不低於珠海市最低工資標準給予見習人員見習補貼。
- 《珠海市支持港澳青年來珠就業(創業)和技能培訓(訓練)若干政策措施》,自2019年8月1日起實施,至2022年7月31日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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