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層次人才創業支持
政策摘要 | 政策名稱 | 出台及有效日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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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層次人才創業支持 | 《關於進一步集聚新時代人才建設人才強市的意見》 | 自2019年2月18日施行,有效期為5年 |
- 具體說明:
- 發揮創業創新基金引導作用。積極發揮江門市創業創新基金引導作用,吸引社會資本參與,投資初創期、擴張期以及具有成長潛力的項目,支持高層次人才創新創業,加快科研成果落地轉化。
- 加大高層次人才創新創業支持力度。對一級、二級、三級高層次人才創業團隊在我市辦理工商登記註冊,經評審符合我市產業發展方向的,分別給予啟動資金 60 萬元、40 萬元、30萬元。
- 支持留學歸國人員創新創業。出國學習並取得國外學士以上學位,以及在內地取得本科以上學歷和學士以上學位或中級以上職稱後,到國外進修或作為訪問學者工作一年以上的留學歸國人員(含港、澳、台人員),其創新創業專案經評審後,給予 20-50萬元資助;對特別優秀的,按照“一事一議”的方式,最高給予 300萬元資助。
- 《關於進一步集聚新時代人才建設人才強市的意見》,自2019年2月18日施行,有效期為5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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