創新及科技基金-大學科技初創企業資助計劃
政策全稱 | 負責部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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創新及科技基金-大學科技初創企業資助計劃 | 創新及科技局 |
- 具體說明:
- 由2019-20年度開始,六所大學每所每年可獲上限為800萬元的資助;每間初創企業每年可獲上限為150萬元的資助,為期不超過三年。
- 本計劃的資助範圍包括成立和營運科技初創企業的必須開支項目(例如傢俱及設備、法律和會計服務、租用所需的合適處所、人手等)、研發開支、宣傳活動及其研發成果、產品或服務的市場推廣工作。
- 本計劃的資助會在每個政府財政年度結束後,以發還款項方式向大學發放計劃撥款。
- 申報條件:
- 本計劃提供資助,支援由六所大學團隊成立的科技初創企業,將其研究及發展(“研發”)成果商品化。
- 試用計劃項目的原型/樣板製作及/或試用(項目),應有助開發現今市場尚未提供的新產品,並採用原來基金項目的研發成果。
- 符合以下條件的科技初創企業均合資格提出申請:
- 根據《公司條例》在香港註冊成立的公司,並成立不超過兩年;
- 成立科技初創企業的團隊可由大學的學生及教授自由組合而成:本科生、研究生或校友;或以顧問身分就技術知識及研發方向提供意見的教授。
- 政策出處:創新及科技局 點擊進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