孵化優秀港澳專案獎勵
政策摘要 | 政策名稱 | 出台及有效日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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孵化優秀港澳專案獎勵 | 《江門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關於支持港澳居民到江門市就業創業的若干措施》 | 自2020年2月20日起實施,有效期為3年 |
- 具體說明:
- 港澳專案獲市級創新創業大賽獎項的,給予運營機構2萬元獎勵;
- 港澳專案獲省級創新創業大賽獎項的,給予運營機構5萬元獎勵;
- 港澳專案獲國家級創新創業大賽獎項的,給予運營機構10萬元獎勵。
- 同一專案獲得多個級別獎項的,按最高級別的標準給予運營機構獎勵,如已獲得低級別獎勵,按高級別獎勵金額給予差額獎勵。
- 申報條件:
- 港澳青年創新創業基地的運營機構引進的港澳專案在市級以上創新創業大賽獲得獎項,且該專案已在江門市註冊成立企業並依法申報納稅(含免稅)的,給予運營機構孵化優秀港澳專案獎勵。
- 《江門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關於支持港澳居民到江門市就業創業的若干措施》,自2020年2月20日起實施,有效期為3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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