港澳青年(江門)創新創業服務站工作補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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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摘要 政策名稱 出台及有效日期
港澳青年(江門)創新創業服務站工作補貼 《江門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關於支持港澳居民到江門市就業創業的若干措施》 自2020年2月20日起實施,有效期為3年

 

  • 具體說明:
    • 每年給予服務站工作補貼10萬元。
  • 申報條件:
    • 補貼對象及條件:在香港特別行政區和澳門特別行政區分別設立港澳青年(江門)創新創業服務站。對滿足當年工作任務,考核結果為合格以上的服務站,給予工作補貼。
  • 《江門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關於支持港澳居民到江門市就業創業的若干措施》,自2020年2月20日起實施,有效期為3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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