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才配套支持
政策摘要 | 政策名稱 | 出台及有效日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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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才配套支持 | 《東莞市人民政府關於促進總部經濟發展的若干意見》 | 自2018年7月5日起施行,實施期限至2023年 |
- 具體說明:
- 建立人才獎勵機制,總部企業高級管理人員按其當年度所繳納工薪收入個人所得稅以及科技成果轉化形成的個人所得稅市留成部分,全額獎勵至個人,對總部企業中無自有住房的高級管理人員,結合企業地方財力貢獻情況實施住房貸幣補貼,其中,購房補貼按照購房成交介個的50%補助,每人最高不超過200萬元,每家企業累計可申請人數不超過10人;租房補貼為3000元/人/月,租房補貼期限最長不超過3年。總部企業高級管理人員子女入學直接安排到市一級以上(含市一級)義務教育階段公辦中小學就讀,享受免費義務教育待遇。
- 《東莞市人民政府關於促進總部經濟發展的若干意見》,自2018年7月5日起施行,實施期限至2023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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