創新創業大賽配套獎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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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摘要 政策名稱 出台及有效日期
創新創業大賽配套獎勵 《江門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關於支持港澳居民到江門市就業創業的若干措施》 自2020年2月20日起實施,有效期為3年

 

  • 具體說明:
    • 按獲獎金額1∶1比例給予配套獎勵,每個專案配套獎勵總額不超過100萬元。
  • 申報條件:
    • 對在國家級、省級的創新創業大賽中獲獎,並在江門市註冊成立企業且依法申報納稅(含免稅)的港澳專案,給予創新創業大賽配套獎勵。
  • 《江門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關於支持港澳居民到江門市就業創業的若干措施》,自2020年2月20日起實施,有效期為3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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