港澳青年創業啟動資助
政策摘要 | 政策名稱 | 出台及有效日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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港澳青年創業啟動資助 | 《關於支持港澳青年在前海發展的若干措施》 | 自2019年7月1日起施行,有效期3年 |
- 具體說明:
- 獲得深圳市創業資助、創客創業資助,按市資助金額給予1:1配套資助;
- 獲得深圳市“深港創新圈”計畫項目資助,按市資助金額給予1:1配套資助;
- 獲得香港創新及科技基金“企業支援計畫”或香港青年發展基金“創業配對基金”資助,按實際資助金額給予1:1配套資助;
- 獲得香港科技園“網動科技創業培育計畫”、“科技創業培育計畫”或“生物科技創業培育計畫”資助,按實際資助金額給予1:1配套資助;
- 入駐前海管理局主辦的前海創業園區6個月以上,一次性給予5萬元資助。
- 上述單項資助金額最高不超過100萬元,累計符合兩項以上條件的企業可享受疊加資助,總額最高不超過100萬元。
- 《關於支持港澳青年在前海發展的若干措施》,自2019年7月1日起施行,有效期3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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