Initiate My Business

 如要設立商業企業,首先應決定營運主體,再遵從有關設立及登記程序。及後,視乎商業企業的所營事業,或許需要先具備政府部門發出相應的准照/牌照,才可正式投入營運。

關於開業流程諮詢,請使用以下查詢途徑:

執行部門及單位:商業及動產登記局

通訊地址:澳門水坑尾街 162號公共行政大樓 1樓

電話:(853)2837 4374

傳真:(853)2833 0741

電郵:crcbm@dsaj.gov.mo

網址:http://www.dsaj.gov.mo

執行部門及單位:招商投資促進局(招商投資及經貿拓展事務廳)

通訊地址:澳門湖畔南街中國與葡語國家商貿合作服務平台綜合體辦公樓一至三樓

電話:(853) 2872 8328

傳真:(853) 2872 7506

電郵:onestopservice@ipim.gov.mo

網址:https://www.ipim.gov.mo/

商業企業主的類型:

自然人商業企業主

又稱個人企業主,即原《商法典》所指的獨資商人。是由一自然人獨立出資,以自己名義自行或透過第三者經營一商業企業。企業主需對經營業務所有債務負責。企業主可選擇是否到商業及動產登記局進行登記。

法人商業企業主

A. 無限公司;

B. 一般兩合公司;

C. 股份兩合公司;

D. 有限公司;

E. 一人有限公司;

F. 股份有限公司。

經濟利益集團

兩個或兩個以上商業企業主得在不影響其法人資格之情況下組成一個經濟利益集團,以促進或發展彼等之經濟活動,又或改善或擴展彼等之經濟活動之成果。

商業企業類型:
股東人數註冊資本出資方式商業名稱強制性附稱
無限公司 兩人或以上不設上、下限以認購出資額方式出資。
出資種類為金錢或勞務(*)
【無限公司】;
(Sociedade em Nome Colectivo) 或 (S.N.C.)
一般兩合公司 一名或以上
有限責任股東加上一名或以上無限責任股東
不設上、下限無限責任股東與有限
責任股東都以認購

資額方式出資。
出資種類為金錢、財物、
勞務,但有限責任股東
不能以勞務出資
【兩合公司】;
(Sociedade em
Comandita) 或 (S.C.)
股份兩合公司最少由三名
有限責任股東和一名無限責任股東組成
下限為
100萬澳門元,不設上限
無限責任股東以認購

資額方式出資,有限責任股東則以認購股份方式出資。出資種類為金錢、財物、勞務,但有限責任股東
不能以勞務出資
【股份兩合公司】;
(Sociedade em
Comandita por Acções) 或 (S.C.A.)
有限公司由最少
兩名、最多三十名組成
下限為
25,000澳門元,不設上限
股東以認購股方式出資,每股的票面價值為1,000澳門元或以上,且為100澳門元之倍數。出資種類為現金、非現金【有限公司】;
(Limitada) 或 (Lda.)
一人有限公司一名(**)下限為
25,000澳門元,不設上限
公司資本以獨一股構成,
其他情況同上
【一人有限公司】;
(Sociedade
Unipessoal Limitada)
或 (Sociedade
Unipessoal Lda.
股份有限公司最少三名下限為
100萬澳門元,不設上限
公司全部資本應劃分為
股份,且以股票代表,
每股份的價值相等且
不少於100澳門元
【股份有限公司】;
(Sociedade
Anónima) 或 (S.A.)

(*)  如股東以勞務出資,為分享盈餘,須通過公司章程確定出資的價值,並應在章程加具以摘要方式列出其須從事之活動聲明書。以勞務出資之價值不計入公司資本內,以勞務為出資之股東在內部之關係上無須承擔虧損;但章程條款另有規定者除外。

(**)  一人有限公司不得以另一間一人有限公司作為其唯一股東。

成立公司的一般程序:
手續方法 / 地點備註 – 條件
申請商業名稱可予登記證明書商業及動產登記局擬用公司名稱和所營事業
簽訂公司設立公證書 / 契約
(取得公司名稱 60 天內)
– 透過公證署辦理;或
– 委託本澳律師;或
– 個人書寫,經公證員認證
按公司的類別和法律規定擬訂契約
法人商業企業主的登記
(簽訂契約後的 15 天內)
商業及動產登記局1. 申請書(須認定簽名)
2. 公司設立的文件(公證書證明 / 具認證語的私文書)
3. 公司各股東成員之清單及身份證明文件副本
4. 行政管理機關成員清單及身份證明文件副本
5. 行政管理機關成員接受職務聲明書
6. 商業登記名稱可予登記證明書副本
7. 倘根據法律要求,屬需預先得到許可方可設立的公司,則須附上該預先許可的證明文件
申報開業財政局1. 填妥財政局提供之M/1(兩份)-開業/更改申報表(須認定簽名)
2. 申請人及股東之身份證明文件副本
3.商業及動產登記局發出之商業登記證明副本或公司契約(章程)副本及其他相關證明文件副本
4. 繳納稅款-營業稅繳納憑單(M/7)